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报警警察不管怎么办

前几天听朋友说了这样一件事 。朋友的一个亲戚小李,因为在网上打赏女主播,认为自己被骗了20多万 。结果她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不管 。她求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小李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喜欢的女生,经常打赏女主播 。一来二去,她终于和女主播发展成了女朋友 。谈婚论嫁时,女主播提出需要20万彩礼 。小李一时拿不出这么多,就说每个月赚的钱分一部分给他,一年左右就够了 。结果一年过去了,钱也快给了,但是女孩不同意也不答应退钱 。小李也从侧面了解到女孩是有妇之夫,感觉被骗了,于是去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但是刑警大队的民警态度非常不好,告诉小李这是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把小李送走了 。但小李总觉得不对劲,又不知道从哪里推理,就通过朋友咨询我 。他该怎么办?
我问了小李付款的细节,比如在什么场景,具体的付款金额和时间 。经过初步了解,我认为还是有造假的嫌疑 。刑警队不应该这么草率的下结论,应该先做前期调查,再决定是否立案 。具体到这个事件,首先我们要知道报案后我们享有哪些权利 。
第一,你要知道去公安机关报案后你享有哪些权利 。
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如果是治安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受理后必须给我们开具回执,我们可以通过回执查询案件的进展和情况 。如果举报是刑事案件,不管立案与否,你都要给我们一个书面答复 。具体到小李的案子,即使不立案,也不能只是口头告知,必须出具不予立案的法律文书 。了解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针对接到举报后拒不受理案件、不依法受理和立案的不作为,《意见》要求,完善受理举报登记制度 。凡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举报,都要受理 。所有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都必须在网上登记 。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登记,当场受理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
也就是说,我们报案后,公安机关必须当场给我们开具回执,回执上会有案件查询代码、查询网站或电话 。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微信官方账号、手机APP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以及公安机关、派出所内设置的计算机信息终端,自行查询接报、立案、办案情况 。
如果报行政案件,《意见》规定,原则上行政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审查完毕,疑难复杂案件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也就是说,我们举报行政案件,一般是24小时内知道是否受理,最迟不超过3天 。
如果我们报的是刑事案件,一般刑事立案时限不超过3天 。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时限不超过7日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予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控告人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
那么,急需看小李的情况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二、犯罪报告必须符合立案条件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报案、控告、举报、投案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这一规定表明,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有犯罪事实 。这是立案的前提,这个犯罪的事实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根据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也就是说,不能仅凭尚未被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线索就立案 。
第二,要追究刑事责任 。意味着被追究的行为符合刑法的构成要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的目的是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不应该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 。(1)不构成犯罪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 。(二)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的 。超过追诉期限的犯罪,赦免免除处罚的犯罪,告诉后才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报警警察不管怎么办】第三,符合管辖权的划分 。即案件有管辖权,不存在越权管辖、违法立案等情况 。在以往的案件中发现,经济类尤其是合同诈骗类争夺“管辖权”,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 。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是根本不存在合同诈骗罪,而是以诈骗罪立案,强迫受害人或其家属给对方钱,然后以不存在犯罪的事实驳回案件 。二是存在合同诈骗的真实事实,但犯罪事实没有调查清楚 。当双方达成谅解后,案件将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驳回 。
毫无疑问,小李的案子还是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应该说符合立案条件,只是刑警大队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直接立案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小李该怎么办?
3.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刑警大队不立案怎么办?我向小李建议,先去找负责此案的民警,让他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如果警察不能提出合理的理由,他可以向公安局的监察、纪检或执法管理委员会投诉 。最后,刑警大队向小李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哎,老百姓真的很难 。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法律规定必须发的 。虽然取得了成果,但过程却一波三折 。然后建议小李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去分局申请复议 。不出所料,分局维持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得到这个结果,小李伤心了 。他觉得没道理,就跑到公安局门口堵着上访 。结果被公安拘留5天 。得知情况后,我告诉小李不要做这种违法的事情 。抓紧时间向市局申请刑事审查,具体去市局法制处 。如果担心公安机关内部保护,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最终,市公安局撤销了分局不予立案的决定,要求分局作出立案决定 。这一刻,小李说他终于有了拨云见日的感觉,感觉到了希望 。像这样的案例在基层屡见不鲜,人们总觉得投诉无门 。这常常让我感到悲伤和无助 。公民救济权力的途径是否畅通,直接关系到公民权利的保障,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以及对政府的看法和评价 。另一方面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标志 。
我想起熊培云老师的一段话:“当农民保不住自己的土地,法官保不住自己的良心,警察保不住自己的房子,千万富翁会被打死,你手里的笔拿不住……这个时代,没有谁比谁更幸运,只有谁比谁更不幸 。”
轻舟已过万重山,身后还有千山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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