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与命运——第六章|侥幸与命运——第六章 逃荒

侥幸与命运——第六章|侥幸与命运——第六章 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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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的第三年,原本家道还算殷实的祖父家终于因为他的去世和祖母的持家无方支撑不下去了,除了逃荒,别无选择。

于是祖母带着她的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从河北来到了河南。那是一段将尊严和人格彻底抛弃都不能保证能换来一碗玉米粥的旅程,直到祖母敲开了外婆家的大门。

“老姐姐,我就是当牛做马,也报答不了你的恩情啊。”望着檐下一溜排开的孩子们贪婪地将碗底最后一粒小米舔净,祖母哭得山崩地裂。

外婆也止不住地擦拭着眼角,宽慰着祖母:“快吃吧。”

1961年,母亲13岁,父亲12岁。他们因了一场饥荒毫无准备的相遇了,他们曾在那个年纪好奇地打量过对方;用各自的方言讲述自己并不长久的人生经历中那些有趣的人和事;他们一起打过树上原本就所剩无几的青枣;一起在地头耐心寻找被人遗漏的野菜;他们甚至可能一起在夜晚来临的时候爬到屋顶看漫天的繁星闪烁;一起在原本就拥挤的厨房里顶着浓浓的炊烟拉动风箱,看一锅的水沸腾冒泡……

我知道那并不值得被歌颂,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活下去。

1961年,活下去,就是一种胜利。

“我应该在1961年死去。”2001年,母亲这样对我说。

1962年的春天,祖母要领着他的孩子回河北老家了。临行前,外婆对祖母说:“我们家老六儿和你家二小年龄差不多,我看这些日子他们俩也合得来,不如咱们做个亲家吧。”

活命之恩,已经要让祖母发誓来世结草衔环相报,更不想此时又凭空得了一个儿媳妇,祖母岂有不应之理?“老姐姐,我们石家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报啊。”

“还叫老姐姐?”

“亲家母,亲家母。”祖母假意打着自己的嘴巴:“以后小慈过门儿了,我保证不让她吃一点儿亏,受一点儿罪。”

外婆所等的,就是这一句承诺。所以她微笑着,站在门口目送祖母和她的孩子们离开。外婆生母亲时,已经快40岁了,她怕自己无法照顾这最小的女儿长大成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女儿,选一个可托付的人家。这家人不见得多么富贵,重要的,是让女儿将来过门后不必受苦。

在外婆朴素的人生观中,将女儿嫁给曾有恩于彼的石家,实在是再保险不过了。也许,这不仅是外婆的认识,甚至是绝大多数人的认识。难道不该是这样的吗?

是的,人生本该如此。受人滴水之恩,合当涌泉相报。

只是,这投桃报李的人情世故,太过沉重,并非每个人都承担的起。我宁愿相信祖母在后来数十年中对母亲的刁难,恰是源于某种人类内心深处的荒谬心理——当你给的恩情太大无以为报时,我只好恩将仇报——也不愿意承认祖母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不知感恩图报的人。

因为,她毕竟是我的祖母,我父亲的母亲。

我知道,这很荒谬,因为她并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强迫自己去承认这一点,好把她一个人的错总结为许多人都可能会犯的错,那会让我少一些面对她时的难堪,尽管我并不常常和她见面。

我有时甚至会暗自庆幸不必和我的祖母常常见面,尽管这种心理有悖人伦,但我想,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太会想和一个让自己的母亲受过许多无妄之苦的人朝夕相处。我甚至假设过这样一种可能,比方使母亲受苦的人不是我的祖母,而是好像外婆家门前的那家李家人,那么我会怎么做呢?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和他们打一架,然后要么对方倒下,要么我倒下。这是我能想到的捍卫母亲尊严最痛快、也是最直接的方式,这种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可取,但从做人的道理上来讲,它没有错。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的母亲受苦的时候都不能够挺身而出,你还能指望他为社会、国家做什么事呢?

但是我这种想法被母亲严厉地制止了,她警告我永远不要试图用暴力去解决问题。“任何问题都不可以。”她这样说:“因为那不值得。没有任何事值得你搭上自己的人生只为图一时的痛快。”

“难道人这一辈子不应该潇洒来去,快意恩仇吗?”

“那是小说,不是人生。”

“但现实生活中,也一定有人是这样的。”
“他们都死了。”
“人都会死。”
“不是他们那种死法儿。”母亲截住了我的话头:“你知道那种人在生活中被称为什么吗?”
“什么?”
“浪子。”
【侥幸与命运——第六章|侥幸与命运——第六章 逃荒】如果每一个姑娘在小的时候都曾幻想自己是公主,那么我敢打赌,每一个少年在懵懂时分,都曾幻想过自己是一名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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