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自由不能被剥夺。

1
今早一睁开眼睛就看了一条“武汉理工大学的研究生跳楼事件”的新闻。
震惊之余,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了全部的内容,为这条年轻鲜活的生命心痛不已。
特别是看到死者的姐姐最后的信息截图内容里的“是”“在”“到”等完全毫无疑问地执行导师给他下达的指令和要求。更让我有一种原本必须反抗而没有反抗的无力感。
毕业论文、工作、出国等等的诸多生活不易。兴许会让我们屈服某些权威来获得换取获得的可能性。
然而,奥地利伟大的经济学家哈耶克曾说:愿意放弃自由来换得保障的人,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2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是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著名的诗句,这大概是最有名的对自由与生命关系的论证了。
【生活中,自由不能被剥夺。】自由关乎到独立人格形成。一个人如没有独立的人格,犹如一具行尸走肉。所以,裴多菲会说:生命可贵,如若为自由,生命也可抛弃。
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
在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对人们身体自由限制的法律保障日趋完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们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危险性和可能性。
可是,对精神自由的限制却总在人们的生活意识中,无形地存在。
3
老公亲戚家的小孩,是我们亲眼看着长大的。
孩子小时候,作为父亲可能是初为人父,对自家小孩爱之切吧。父亲从不让自己的孩子单独外出参与,那怕是正常的学校夏令营或游玩活动。
父亲严格限制孩子的自由,所有的作息,生活细节必须按照父亲制定的计划来完成。小孩每天只能在家做作业或看书。
孩子有时看着别的孩子玩的欢乐劲,也会反抗哭泣。但,慢慢地,因为“胳膊扭不过大腿”而选择放弃反抗。
随着孩子日渐长大,对外界已心生惧怕或缺乏了解。甚至适应离群索居。长大后的成人生活,只是不再是在家看书、做作业。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离群索居——每天沉迷于游戏,从不出门。
外界的自由已对他没有了任何吸引力。曾经反抗剥夺自己自由、需要自由的孩子已经死去。
著名的美籍华裔作家伍绮诗在她的著作《无声告白》写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房间虽然没有上锁,你却自己走不出房间。

当父母意识到这样的孩子无法正常独立地工作、生活时,才知道曾经強势剥夺孩子的自由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你曾经剪断了我的翅膀,现在却让我飞翔”最好的实例吧。
3
我出生农村,三十岁才结婚。在村里人眼里是标准的晚婚型。(同村同龄的女孩子基本上都在二十岁左右就全结婚了。)
我认为结不结婚是我个人的事情,与任何人无关。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或看书或旅行或炒老板鱿鱼。那是多么幸福的生活。
就算我要结婚,我也要嫁给自己想嫁的人。而不是纯粹因为结婚而结婚。

父母却认为我违反了世俗的规定,一个女孩子这么大年龄了,还不结婚,简直是天大的罪过。

他们甚至对我下达了最后通碟:不结婚不准回家乡。”或许,村里的其他父辈也早已把我列为了反面教材。
那是我今生感觉压力最大的时候,我真正读懂了“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最后,好在我想嫁的人很快出现。否则,人生的结局可能改写,甚至难以预料。
结尾
不管武汉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多么想用自由换保障,还是一个未成年小孩被剥夺自由,再或者是一个成年人不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想法生活。都注定是一个纠结的人生,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可见,生活中,自律的自由何其重要。
任何被剥夺自由的人,都将远离幸福与快乐!为了生活得更好更幸福,我们也应该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自由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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