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咱周村/拍摄底片能不能免费全给?周村官方答案来了!

拍过写真的消费者
应该都遇到过
想把所有的底片拿回家
但影楼却要求另外加钱的情况

民法典|/咱周村/拍摄底片能不能免费全给?周村官方答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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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看看今天小周哥讲的案例
包您全明白!
近日,李女士到周村某儿童摄影经营部,为孩子拍摄生日纪念相册,价格600元。在最后交付底片时发生争议,李女士要求商家将拍摄的底片全部免费赠送,但商家只赠送已经选定并印制到相册的相片底片,其余的应当按照每张20元的价格购买。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便求助12345解决。
经工作人员调查,双方签订了《儿童摄影预约单》和《套系合同预约订单》,其中有“数码文件赠32张”、“为给顾客更多挑选照片的机会,双方约定在套系(或赠卡)的内容外多拍摄影像资料,多拍的影像资料若顾客需要,按店内价格表缴费,单拍20元/张,套系加选入册20元/张,刻盘不出片或者不入相册小镜头20元/张,若不需要,则现场删除”等约定。商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选入相册的32张照片的底片免费赠送给了李女士。
鉴于双方已在合同中对相关争议问题明确约定,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商家关于32张之外底片需要付费的主张应当予以支持,李女士要求赠送其他全部底片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摄影冲印业经营者应当根据约定将拍摄、冲印的影像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影像资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消费者的影像资料;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标准和条例,对底片交付的数量及价格(是否免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提醒
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
督促经营者规范合同内容,
明确约定服务项目、
明码标价、诚信守法经营。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摄影服务内容,明确项目价格;
明确“定金”还是“订金”,
约定为定金,
就起到合同履行的担保作用,
受到《民法典》有关条款约束,
消费者不能任意退回定金;
对免费赠送底片的数量和范围
进行明确约定,
避免将来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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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童堯 校对:杨童堯
【 民法典|/咱周村/拍摄底片能不能免费全给?周村官方答案来了!】复审:关雪垠 终审: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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