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近 , 小编收到了很多网友的建议,其中孟宣平问道:“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到了签无限期的时候,公司不同意怎么办?辞退员工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本质区别吗?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会跟着问一系列关于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 或者是不熟悉 。那么,今天 , 我们就来回答一些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热点问题吧↓
[概念]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也就是说 , 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 , 但不代表没有终止时间 。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 , 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工合同】[签署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怀疑一
如果到了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 , 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
疑点二
辞退员工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当用人单位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停止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理由 。因法定原因解散或终止的 , 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没有法定理由解除或者终止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即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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