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举等级 明清科举等级


明朝科举等级 明清科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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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每三年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 , 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 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 , 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 , 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
2、每三年在各省会举行 , 叫做“乡试” , 主考官由皇帝委派 , 中式者为“举人” 。
3、每三年在京师举行 , 由礼部主持 , 称为“会试” 。
【明朝科举等级 明清科举等级】4、会试中试者 , 天子亲自在朝廷策试 , 称“廷试” , 亦称“殿试” 。
5、殿试取中者叫做“进士” 。殿试分一、二、三甲发榜以为名第之次:第一甲仅三人 , 状元、榜眼、探花 , 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 , 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人 , 赐同进士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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