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重审:刑期不变 仍不构虚假诉讼罪

林树明 受访者 供图
12月28日 ,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退休教师林树明告诉澎湃新闻 , 他和弟弟林树敏不服重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
12月15日,岫岩县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他和林树敏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兄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 。该判决结果与岫岩县法院原一审判决结果相同 。
重审判决书显示,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岫岩县法院认为,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
林树明和林树敏于2019年12月被抓,至今已过去三年 。该案也经历诸多波折:岫岩县检察院指控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后,又追加起诉两人犯虚假诉讼罪 。岫岩县法院于2021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 。宣判后,岫岩县检察院认为两人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应予以认定,向鞍山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林树明和林树敏也提出上诉 。后鞍山市检察院认为岫岩县检察院抗诉不当,向鞍山市中院申请撤回抗诉 。鞍山市中院于2022年8月作出裁定,准许鞍山市检察院撤回抗诉,并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县法院重审 。
如今,林树明服刑期满已被释放 。两人上诉,也意味着案件仍无定论 。
兄弟俩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辽宁省岫岩县老医生林忠衡(已死亡)的四个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 。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被控虚假诉讼被抓,后经岫岩县法院判决无罪;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被认定在追债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分别被岫岩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 。
林树明兄弟俩自认为无罪,提出上诉 。鞍山市中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的裁定书显示,鞍山市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林树敏带领讨债人员进行讨债的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对林树明作案时间的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部分事实的认定仅根据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被害人的陈述又有矛盾或不稳定之处;林忠衡确与被害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审判决应就该案应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明确说明 。综上,建议法庭将本案发回重审 。鞍山市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县法院重新审判 。
2022年11月18日,岫岩县法院开庭对检方指控两人犯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曾明确表示不对虚假诉讼部分起诉,庭后会提交撤回起诉申请 。后岫岩县检察院坚持对虚假诉讼部分进行起诉 。12月8日,岫岩县法院又开庭对检方指控两人犯虚假诉讼罪进行了审理 。
【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重审:刑期不变 仍不构虚假诉讼罪】重审判决: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12月15日,岫岩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 。
重审判决书显示,该案重审期间,曾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犯寻衅滋事罪部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林树明和林树敏伙同他人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 该院予以支持 。其中,林树明虽辩解其妻患病,其于2014年4月至11月一直在长春或北京护理 , 没有作案时间,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林树明具有作案时间,且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 。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林忠衡向不特定的多人放高利贷、收取“砍头息”,将利息重新打条再计算利息,具有典型的“套路贷”特征,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故对辩护人的此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犯虚假诉讼罪部分 , 法院认为,林树明四兄妹在被害人未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 , 依据其父亲留下的遗嘱和借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本案中虚假诉讼部分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二被告人构成虚假诉讼罪 。对公诉机关指控林树明、林树敏犯虚假诉讼罪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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