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出租房屋税率多少? 房屋租赁税金

出租税(营改增后,出租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租房的税率是多少?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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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还要区分经营场所和住房 。以下是答案:
首先 ,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其不动产是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 , 或者虽是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但自愿选择11%的一般税率的,在不动产出租地预缴3%的税款,剩余应纳税款退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已收租金/(1+11%)]*3%,返回机构所在地时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已收租金/(1+11%)]*11%-已缴税 。
一般纳税人租赁的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5% 。当场预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 5%;向机构申报退税=[含税销售额/(1+5%)]*5%-预缴税金 。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征收率为5% 。租赁房地产预缴税金=[含税销售额/(1+5%)]* 5%;当地机构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 5%-预缴税款 。
三 。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
对出租房屋的个体工商户 , 征收率为5%但减征率为1.5% , 预缴税金=[销售额含税/(1+5%)]*1.5% 。
四 。个人出租房地产
个人出租非住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征收率为5% , 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1+5%)]*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由5%降至1.5%,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1+5%)]*1.5%
政策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地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不动产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营改增以后,出租房屋税率多少? 房屋租赁税金】不动产与机构位于不同县(市、区)的,纳税人按3%的税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不动产与机构位于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上述规定 。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地产,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 应纳税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 。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按照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不动产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 ,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不动产与机构位于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资料来源:税务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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