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在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场所)上看到狗头表情时,很难把它当作商标来对待 。首先他们把狗头的作用想成了表情包:救命!或者作为装饰图案来表达一种情感 。
有人可能会说,《商标法》第十一条有一条规定 , 你可以用它来获得显著性,从而进行注册 。狗头表情在微博中已经被广泛使用 。你能注册吗?
微博中大量使用狗头表情是事实 。有人说是38类中“网络聊天室”“在线论坛”服务的商标 。其实这种使用是作为表情包使用,根本不是商标使用 。这种使用不会增加其意义 , 也不会让公众觉得已经成为商标 。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狗的头部表情通过在特定商品上的长期使用可以显著的可能性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腾讯或新浪微博都很难拿出这样的使用证据 。
目前腾讯公告狗头商标初审被异议 , 新浪微博狗头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被驳回 。
腾讯的狗头商标可能会因为新浪微博在先版权和商标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
微博的狗头商标除了被腾讯狗头屏蔽,还面临着缺乏显著性的问题,因此顺利通过审核的可能性不大 。
这样一来,很可能狗头表情就拿不到商标注册了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狗头表情属于公共领域 , 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呢?其实并不是 。如果其他主体将狗头表情作为商标或产品图案使用,也可能侵犯腾讯或新浪微博的著作权 , 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
那么,既然版权和不正当竞争可以救命,为什么还在和狗头商标较劲呢?
【doge什么梗 doge什么意思】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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