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安全事故 建筑安全事故

建筑安全事故(2020建筑安全事故)建筑安全生产2021-04-30 08:48:00
建筑结构形式多样,规模各异,从几百平方米到几百万平方米不等;施工条件和外部环境也大不相同;不同的施工项目 , 工艺方法也复杂多变...这些决定了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防护用品、现场组织管理等要求的多样性,也导致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 。2021年以来 , 近三个月建筑领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01
江苏发生管道天然气泄漏火灾事故,一死两伤 。
2021年1月5日13时24分,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南路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 , 发生天然气泄漏起火 。事故导致一死两伤 。
02
湖南一仓库墙体倒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
2021年1月10日14时20分,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某物流园在建仓库墙体倒塌,造成两死两伤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
03
福建某路段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2021年1月16日上午,福州长乐区漳港镇某路段燃气管道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一死两伤 。据了解,火灾是由一家自来水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触碰到燃气管道引起的 。
04
福建一建筑工程倒塌,3死7伤 。
2月6日,福建晋江市西滨镇军垦农场晋江全一无纺布有限公司一栋楼房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 。据晋江应急管理局介绍,坍塌工程占地200多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 。
05
广东东莞大岭山一冷库装修时发生火灾,两人死亡 。
2021年3月2日16时53分,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某工业园冷库改造施工过程中,因违规电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整场大火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至2日19时05分,现场救援基本结束,事故最终造成2人死亡 。
上述事故一、三的爆炸事故均为施工过程中燃气管道被破坏所致;第二、四类事故为施工过程中场地、构筑物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第五起事故是施工中非法电焊引发的火灾 。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体现在:
1.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工作条件艰苦 , 施工环境危险 , 受外部环境条件影响较大 。
2.员工流动性大,现场工人技术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薄弱 。
3.施工过程中,现场机械设备种类多,设备作业区域重叠 , 大型设备结构复杂 , 现场拆除风险大,管理维护难度大 。
那么如何克服这些问题,避免类似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一再发生呢?
01建筑管道摸排1.项目开工前,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根据产权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区域红线和管线资料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做好管线保护工作 。
2.要求建设单位通知管线权属单位指定专人对现场已有管线情况进行公开,并形成已有管线清单 。施工前,管线应向相关管线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
3.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采取专门的管道安全保护措施,签订管道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方的管道保护责任,并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保护协议的规定 , 及时通知相关已有管线权属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相关已有管线权属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根据前期各管线单位对现有管线分布情况的披露 , 施工区域进行了局部人工沟槽开挖 。
5.建设单位和各管道所有权单位应指定一名专员成立现场联络小组 , 以协调和管理现场问题和紧急情况 。
6.地下管线标志主要是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沿线设置的警示标志 。
7.应当按照城市管线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禁止在现有地下管线水平距离1米范围内用机械开挖进行探测或施工 。
8.地下管线覆土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测量和竣工测量 , 记录管线类别、材质、管径等基本属性特征信息 。未组织管道建设工程竣工测量的 , 不予办理竣工决算 。
02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整齐稳定,严禁超高 。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的堆放高度 。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2m , 存放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
2.施工临时结构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应进行安全技术分析,确保其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整体稳定 。
3.当建筑材料、模板、小型施工机具或其他材料堆放在地面、屋顶等结构物上时 。,应控制堆放数量和重量,严禁超过原设计荷载,必要时可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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