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海区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


2023年镇海区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

文章插图
2023年镇海区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
【2023年镇海区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1、建立2022年度产值超4亿元的重点服务企业清单 , 鼓励企业抢订单、留工优工,提前增加原材料等储备,合理安排2023年一季度生产计划 。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 , 按每同比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2万元奖励 , 最多奖励50万元 。其中 , 按照实际奖励额度的20%由企业负责奖励给主要经营者 。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
2、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镇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 。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区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 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 。经认定的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菜篮子基地参照执行 。建筑业、水利业政策由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 。
3、支持市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注册在镇海的工业企业)采购本地制造企业产品,对2022年10月起至2023年6月期间,采购本地制造企业(化工企业除外,采购方与被采购方为非关联企业)3家(含)以上、且产品实际采购金额合计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采购方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4、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增产保供 。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0%及以上的区级及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销售额每同比增长200万元 , 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对正常供应民生保障物资且2023年一季度累计营业额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区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菜篮子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4万元、2万元的奖励 。对区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民宿、农家乐,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累计数达到15万元的 , 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
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 。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 , 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 , 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
6、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
7、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宁波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
8、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
9、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 , 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 , 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经认定的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菜篮子基地参照执行 。
10、开展“镇享乐业·好企待你”“四地十校百岗”等系列招聘活动 , 强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增加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场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 。对参加区本级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 , 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 。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镇海分平台上开设保障企业用工服务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 。强化零工市场支持,2023年1月1日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启用至少一个零工驿站,实现区域全覆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