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 , 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家庭成员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 , 可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 。
【扬州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什么条件】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 , 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 , 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
推荐阅读
- 沈阳消费券超市能用吗 沈阳新春餐饮消费券哪些店能用
- 杭州银海公寓旁边有奥特莱斯吗 杭州银海公寓旁边有奥特莱斯吗
- 沈阳市消费券怎么用 沈阳新春综合消费券怎么用?
- 扬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如何设立 扬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如何设立的
- 陈皮怎么清洗陈皮可以用盐水清洗 陈皮保存的注意事项 陈皮可以保存多久
- 杭州银海公寓公租房在哪里 杭州银海公寓公租房附近有小学吗
- 沈阳综合消费券第二期几号发放 沈阳第二批消费券
- 扬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是什么 扬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 烤饼干不垫油纸可以吗 烤饼干不垫油纸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