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三 )


自从提起诉讼后,丁女士的情绪更是一落千丈,“她很担心,觉得对方势力大,可能打不赢 。”
2020年4月 , 丁女士起诉清徐农商行行一案立案受理 。判决书显示 , 清徐农商行提交的证据及证明的内容包括:王某是银行个人金融事业部客户经理,其办理该案业务时非履行职业行为;银行柜员谈话记录原件,证明工作人员在办理案涉存单支取业务时对王某员工身份不知情;王某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证明王某系自然人犯罪 , 本案原告主张的赔偿损失应由王某承担等 。
丁女士方一一质证 。
9月,一审做出判决,山西省清徐县法院认定,丁女士一方承担80%的责任,清徐农商行承担20%的责任 。
清徐县法院认为,丁女士作为储户,应当对资金安全负有注意义务 。丁女士将自己的存款单及身份证交给王某 , 虽当庭陈述是让王某代其领取大额礼品,且王某在刑事审判的供述中也承认丁女士交给其存单及身份证确系让其领取礼品,但均未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 , 且丁女士也未在存单上注明让王某持存单仅限于领取礼品的字样 。丁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预判到存单和身份证交给别人可能会造成存单被支取的风险,但其放任该风险的发生,故丁女士在本次存款造成的损失中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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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
另一方面,法院认为,清徐农商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 , 未尽到相关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4】失落:会继续申诉
“完全不能接受 。”王先生坦言对这个结果十分失望,提出上诉 。
与此同时,“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一事传开,就储户和银行双方应该怎么划分责任引发热烈讨论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邓国敏律师认为,该判决结果值得商榷 。“银行在办理如此大额资金支取业务时,应当尽到充分审查的谨慎义务,尤其在非储户本人亲自办理且案涉存单本身未设置密码的情形下 , 银行针对资金支取的安全性审查理应更加严苛 。”
其表示,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仅仅针对丁女士个案纠纷的解决,也会对整个国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产生影响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 , 应更有能力更有责任去最大程度地保护储户的财产安全,让储户对银行抱有最大的信任 , 才会促进金融行业的繁荣发展 。
在九派新闻的实地走访中 , 发现清徐县内清徐农商行的网点确实相对其他银行多一些 。随机和县里人交谈中,不少人认为清徐农商行“是县里比较大的银行”“口碑挺好的” 。
在王先生的印象中 , 他父母虽然生意做得不错 , 家境相对殷实,但是一直过得十分节俭,“他们平时不舍得给自己花钱,纸箱子都会攒起来卖掉 , 买菜都要货比三家 。”
他万万没想到,父母操劳一辈子,老了竟然遇上这么一遭,他又气又笑 , “我爸妈做了一辈子生意都没被骗过,钱存银行里竟然被骗走了 。”
现如今二审宣判 , 结果却令王先生一家失望 , 他表示会提出申诉 。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文章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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