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
王先生表示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将会提出申诉 。
判决书显示,针对丁女士对自身财产是否尽到安全保管的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前,对个人账户资产情况应当知晓 , 否则无法办理后续的个人储蓄业务 。而丁女士长期将身份证等交给他人,对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对自身财产尽到安全保管的基本注意义务,应对自身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 一审判决其对存款损失承担80%的责任,并不不当 。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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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
针对清徐农商行对储户存款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 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 , 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清徐农商行对涉案的大额款项当天或次日存、?。?未尽到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审慎注意义务,故对丁女士的案涉存款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原审判决清徐农商行承担20%的责任,也并无不当 。
【1】骗局:完成2000万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
丁女士和丈夫在清徐县做了一辈子生意,尝试过多种行业,也攒下了不菲的积蓄 。
因为清徐农商行是县城里比较大的银行,而且网点很多,存取钱相对方便,丁女士便把钱存在这个银行 。
出生于1989年的王某 , 事发时是清徐农商行职工 。据王先生称,王某在这个银行工作多年,是银行经理 。此外,王某也是他们的远房亲戚 。平日里他们和王某的往来不多,只在逢年过节走亲戚的时候碰过面,他对王某的印象是“不爱说话” 。
丁女士称,2017年初,王某找到她家里 , 希望他们能帮助其完成理财任务 。因为之前曾配合王某完成过银行的取款和理财任务 。虽然和以前不一样的是 , 这次是以王某的名义投资理财,但信任王某的丁女士还是答应帮忙 。
王某也曾在供述中称,自己以完成银行理财任务为借口从丁女士处骗取钱财 。
2017年,丁女士先后给王某转了400万和100万 。丁女士的丈夫曾索要购买理财产品的凭证,被王某推脱说他先保管,等到期了再一起给 。
原本答应的一年理财到期之后 , 丁女士多次去询问理财的进展 , 被王某以“要到年底才能到期”“单位职工的理财必须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取出来”等理由推脱 。直到2019年3月份,王某才说 , 500万理财已经取出来了 。王先生称,王某当时说“连本带利一共是543万 。”
但王某紧跟着又说,现在银行有政策,如果能完成2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 。其请求丁女士夫妇帮忙完成存款任务,把理财取出的500万连本带利直接转存 。
丁女士的丈夫认为这是好事,再一次答应了他,并打算将手头的200万活期转成定期支持他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王某并没有把原先的那500万用于理财,连本带利的543万更是无稽之谈 。
2019年3月7日,丁女士和王某一起来到清徐农商行某营业点 , 办理转存丁女士认为的543万和新增的200万业务 。
王某曾在供述中称,和丁女士谈好转存事宜之后,他赶紧回到单位在自己的电脑上制作了两张清徐农商行的假回单 , 并用单位大厅取来的存款单打印出来事先准备好 。
他陪着丁女士办理业务时,让丁女士在柜台外等候,他利用工作人员的便利进入柜台内部,告诉柜员将丁女士的200万直接转到他的账户上 。业务办完之后 , 他将口袋里事先伪造好的两张假回单拿给丁女士 。
而丁女士则供述称 , 办理业务时她和柜员说的是,把自己卡上200万活期存成一年的定期 。
王先生称他母亲对这次交易没有起任何疑心,在她的认知里,543万和200万都转成一年定期存在自己的账户上 。
丁女士收到的假回单 。图|受访者提供
【2】报案:倒贷欠下巨额债务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丁女士有两笔定期存款要到期了 , 其要继续存定期 。
2019年4月3日,丁女士将先到期的300万转存为定期 。次日,又将到期的200万继续转存为定期 。
办理好相关事宜后 , 王某提出要帮丁女士领取定期存款的礼品 , 将两张存单和她的身份证拿走 。
王某曾供述称,因为之前自己多次帮丁女士领取礼品,丁女士就把存单和身份证给他 。然后,他拿着存单和身份证,以丁女士代理人的身份将钱转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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