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打人上热搜:别太把自己当“撕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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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善意的提醒,应该奉劝“撕葱哥”一句,别太把自己当根葱 。
可能有一些无聊之人,因偶遇名人、签名合影,沾沾自喜,点缀他们无聊的生活 。
但说句实在话,王思聪有名有钱不假,可他的名和钱,跟普通人没半毛钱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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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和谁逛街、在哪度假 , 不值得成为新闻 。
和其他超级富二代的低调不同 , “撕葱哥”个性张扬高调 。他的投资版图,乃至私生活都暴露在公众目光之下 。铁打的思聪 , 流水的女友 , 可见一斑 。他的“口无遮拦”“爱怼就怼” , 帮他吸引了一大批目光 。
名人效应是把双刃剑 , 满足人被关注的渴求,也容易让一个人过于以自我为中心 。他不得不时刻警惕周围,总觉得身边有千万双眼睛盯着他 。
太把自己当回事儿,真挺累的 。
哪怕遇上真实的跟拍、偷拍,王思聪也不应该大打出手 。先打人,他即使有理,也会受到法律惩处,还给人话柄,留下一副嚣张跋扈的公子哥形象 。
如果没太把自己当回事,或许王思聪这次就不会栽了 。
撰文|柴归
*文章为主编有态度原创出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延伸阅读:
王思聪被曝打人后申请行政复议暂缓行拘 上海警方回应
_原题为:律师解读王某某打人后申请行政复议暂缓行拘: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交保证金可暂缓执行)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发关注 。通报称,王某某等人打人后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有媒体称,通报中殴打他人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 。由此引发热议 。12日,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对于通报中的王某某是否确认为王思聪,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其还表示,对王某某等四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肯定都是依法依规办事 。
通报显示,1月11日4时40分 , 静安公安分局接报警称 , 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经查,王某某(男 , 34岁)、孙某某(男,28岁)、魏某某(男 , 38岁)、余某某(男,39岁)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 。
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 。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 。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
目前 , 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
现因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案情细节不方便透露,具体以警情通报为准 。对于通报中的王某某是否确认为王思聪 , 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其还表示,对王某某等四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肯定都是依法依规办事 。
对此,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潘兴旺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另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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