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1、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
2、证明八周岁以上子女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 。
3、证明抚养孩子的一方虐待孩子的证据 。
4、证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不良恶习的证据 。
5、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哪些证据有利于主张变更抚养权】(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推荐阅读
- 砂锅可以放冰箱吗? 砂锅能放冰箱里吗
- 补血补肾祛寒湿 这些中医老偏方效果好
- 商场消防验收不合格应该怎么投诉
- 孙权劝学吕蒙的变化启示 孙权劝学吕蒙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 陈卓璇在陈情令里演什么 陈卓璇在陈情令里演的角色是什么
- 梦幻西游手游白虎王一二阶段形态攻略
- 如何将PSD格式文件的尺寸放大
- 大红袍需要放冰箱吗 大红袍的保存方法
- 怒晴湘西小说结局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