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辩护有哪些类型


刑诉法辩护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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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 ,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 , 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 , 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 , 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 , 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 不得担任辩护人 。
【刑诉法辩护有哪些类型】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 不得担任辩护人 , 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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