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


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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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倒卖银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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