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新春惠企十八条”政策解读( 三 )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760-89892718,0760-89892713)
(十三)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1. 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中山在大湾区的区域优势、交通优势、成熟配套等,营造宣传氛围 , 提升中山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 吸引港澳人士投资置业中山,助力中山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2. 2023年1月—2023年4月30日期间,房企、中介企业从港澳带客到中山看房 , 凭借客户真实信息 , 可按看房批次获取50元/家庭交通补贴 。旅行社在活动期间从港澳带客到中山旅游看房 , 凭借客户真实信息,可按看房人数获取30元/人交通补贴(12岁以下不补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0-88300526)
(十四)鼓励旅行社组织游客到中山旅游
2023年第一季度旅行社组织50人以上的团队到中山过夜旅游并游览一个以上(含1个)收费景点,入住100间客房以上酒店或三星级以上酒店的 , 按过夜游客每晚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 不占床位的游客不予奖励 。团队人数不足50人或超过300人的,按照《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奖励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咨询电话:0760-88663063)
(十五)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2023年1至4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及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对政策范围内的困难企业,其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可继续申请缓缴,至2023年3月止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缓缴申请,由税务机关为其办理缓缴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相关社会保险费 。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失业保险政策咨询方式:0760-88315828)
(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方式:0760-88320004)
(十六)发放新招员工奖励补贴
截止至2023年2月底返岗率达80%以上(指2023年2月参保人员与1月参保人员相同率达80%及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招用首次来中山工作(指在2023年1月、2月或3月起首次在中山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从未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为新招员工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3个月以上的(包含3个月 , 补缴除外 , 且申请补贴时员工仍处于参保状态),按新招员工人数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 。(中介机构引进新员工给予中介机构引工补贴,不另外给予企业新招员奖励补贴)
补贴对象于2023年7月31日前(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商通”APP进行网上预申请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 。
咨询方式: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十七)发放中介机构引工补贴2023年1至3月通过中介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10000名新员工(入职前一年未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我市企业每输送50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3个月以上,给予中介机构引工补贴1万元 , 最高补贴10万元 。
补贴对象于2023年7月31日前(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 。
咨询方式: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十八)发放“点对点”接返员工租车补贴本市重点企业租用30座以上大巴车跨省市组织“点对点”接员工返岗;租用车辆需于2023年2月15日(正月二十五)前(含当日)抵达中山,上座率达80% 。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补贴对象于2023年3月31日前(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 。
咨询方式: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注:政策和具体细则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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