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店员无故被保安砍伤,保安疑有精神病史, 治疗费难筹( 二 )


随后,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又联系上负责此案的钱塘江区义蓬街道派出所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原某某近日正由当地刑警大队负责进行精神鉴定,具体鉴定结果暂时未知,“嫌疑人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与最终办案结果会有一定的联系 。”
“关键看精神病人作案时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此案的责任判定,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患有精神病的人是否需负刑事责任要分情况区别对待,若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则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则需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系间歇性精神病人 , 要根据精神病人作案时是否在发病期来判断 。
赵良善律师说 , 如保安服务公司聘用有精神病史的人员做保安 , 那么保安服务公司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一定过错责任,“在本案件中,如果保安服务公司与商场建立了服务关系 , 保安服务公司为商场提供安保服务 , 且商场对保安有精神病史并不知情,那么商场不承担责任 。如果商场对保安有精神病史知情,那么需对保安服务公司过错承担连带责任 。”
【杭州一女店员无故被保安砍伤,保安疑有精神病史, 治疗费难筹】此外,赵良善律师还说 , 在该案件最终判决之前,“如果被害人治疗费用持续增多,被害人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保安服务公司存在过错以及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先就赔偿事宜向法院起诉保安服务公司及商场,并且向法院申请先执行医疗费等损失,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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