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大动作!个人账户划入少了,吃亏了?公职人员不受影响?全面回应来了…


武汉医保改革引发热议
据财新网报道,2月9日上午,武汉市医保局回应称,这次个人账户改革面向全体职工参保人员,包含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网上流传的公职人员不受影响是谣言,他们的钱往往是减少最多的” 。针对近日退休人员的舆论反应 , 其解释 , 改革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部署,肯定继续推进,后续政策将进一步优化,探索向药店延伸,让参保人在药店买药进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
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
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主要涉及三项内容:
第一项
武汉市将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将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从50%起步 。
按照《通知》,武汉市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确定为80% , 以鼓励参保人在基层就近首诊 , 缓解大医院“就医难”的问题 。同时,考虑到退休人员患病率比年轻人高,医疗需求更大,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达到84%,“体现报销政策向退休人员倾斜” 。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
第二项
调整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 。《通知》明确,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由原来的单位缴费的一定比例和个人缴费的全部,转变为只划入个人缴费部分 。武汉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将按照2021年养老金平均水平2.5%划入 。此外,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再给予补助 , 退休后参照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80%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 。
改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后,增加的资金全部进入武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的已有积累部分仍归个人所有,不受影响 。”
第三项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 。同时,探索个人账户用于本人以及配偶、父母、子女相关个人缴费 。
起付线:在职职工为700元/年
退休人员为500元/年
根据政策规定 , 武汉市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即“起付线”)为700元/年、退休人员为500元/年 。
“起付线”是参保人首先需要自付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 , 医保基金只对超过这一额度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
【武汉医保大动作!个人账户划入少了,吃亏了?公职人员不受影响?全面回应来了…】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一次或多次在武汉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 , 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 , 在医保相关目录范围内费用累计超过对应人员类别的起付标准后,医保就会开始报销 。“并不是每次都需要个人承担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而是多次累计计算 。”
举例说明:
退休职工A在武汉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三级医院首次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后称医疗费用)400元,未达到起付标准,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
A第二次在武汉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一级医院就诊发生医疗费用400元,前两次就诊时,自付达到我市退休职工年度起付标准500元(第一次400元+第二次400元=800元),医保开始启动报销 。
按退休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计算,即可报销:(800-500)元*84%=252元 。
本年度内,A第三次及以后在武汉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不需要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
A在本年度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报销达到限额4000元时,不再支付 。
个人账户划入少了 , 吃亏了?
武汉市医保局回应
2月9日上午 , 武汉市医保局发布《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问题1:为什么要开展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方式改革?
答:和全国城市一样,我市职工医保实行的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在此之前,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出现了参保职工“有病的不够花,没病的用不了”的情况 。一方面 , 全市60%以上的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趴在年轻和健康群众的账户中;另一方面 , 退休和患病群众的个人账户结存不够使用,门诊个人自费负担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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