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20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2023东莞个税退税最新政策规定( 二 )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 ,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 。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 , 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 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 , 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 ,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 , 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 , 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 , 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 , 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 。同时 ,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
十二、其他事项
【东莞2020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2023东莞个税退税最新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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