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生儿出生相关事项办理指南( 二 )


3、《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亲信息,没有父亲信息 , 且随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 只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非婚生育说明;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生儿与父亲亲子鉴定证明;
4、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其直接抚养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抚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调解书,向直接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
(二)办理时限
当场即可办理
(三)办理地址
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三、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 , 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3个月以上至6个月(含)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0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6个月以上并在当年1月至6月期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当年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每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出生6个月以上的婴儿当年度参保缴费业务 。
(一)所需材料
父母一方带身份证、孩子户口薄
(二)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三)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办理)
四、疫苗接种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监护人应及时到居住地一般预防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和办理预防接种证 。
(一)所需材料
“新生儿出生证明”、“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二联单”、户口簿(暂住证明)或家长身份证
(二)办理时限
现场发放《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建立预防接种档案 。
(三)办理地址
居住地一般预防接种单位
五、办理社保卡
新生儿要上户口后才能办理社保卡,建议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再办理社保卡
(一)所需材料
父母一方带身份证、孩子户口薄
(二)办理时限
现场发放
(三)办理地址
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
市人社局地址:花果山大道19-6号科技馆西区一楼大厅 。(连云港市范围内皆可办理)
六、办理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一般有两种公证形式 , 一种是公证证词直接载明当事人的出生时间和地点,及父亲和母亲的信息 。另一种是把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作为待证文书,公证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真实的、合法的,从而间接证明当事人出生这一法律事实 。
(一)所需材料
1、当事人本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2、父母的结婚证(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3、本人的出生证(或者是出生时出生医院的医案档案复印件) 。
4、当事人近期2寸证件照4张 。
(二)办理地点
东海县:东海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80321677
灌云县:胜利西路西苑转盘西侧地税局对面灌云县司法局公证处
联系电话:88812417
灌南县: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司法局一楼公证处
联系电话:80321677
赣榆区:赣榆区青口镇徐福东路19号赣榆区司法局东辅楼非诉讼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86260882
市区:海州区海昌北路66号主楼1层北大厅(原地税大楼),即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北侧大厅,大花轿婚纱摄影对面 。
咨询电话:0518-81060866、856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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