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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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 , 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 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 , 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可以给予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
民通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 , 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 , 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 , 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要求补偿的 , 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
【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 ,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 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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