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硫酸泼熊”的清华学子刘海洋,已成为中科院高级专家( 二 )


刘海洋对此充满了好奇,在明知这种行为不道德并且违法的情况下,刘海洋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2002年1月,刘海洋携带了火碱前往北京动物园熊山,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时,他将火碱丢入了熊山内,当时黑熊对于火碱的气味并没有什么反应 , 这让刘海洋大失所望 。
对于常人来说,一次实验得不到结果过后,可能也就不再去尝试了 , 但刘海洋单纯而恐怖 , 在成功丢入火碱但是没有被发现后,刘海洋逐渐大胆起来 。
既然火碱的气味不够大,那么便采用刺激性更高的硫酸 。
2002年2月23日下午1时左右 , 刘海洋再次来到北京动物园熊山,等待泼洒硫酸的机会 。
在漫长的等待后,机会到来了,游客们的视线被倒地孩子的哭声吸引了过去 。
北京动物园熊山
他抓住时机,伸手将硫酸泼向了黑熊馆内 , 刘海洋本想是探究感受到刺激气味后,熊的本能反应到底是什么样的,从这一探究目的来说,刘海洋将硫酸泼洒到熊附近即可 , 但是不知为何,刘海洋此次,直接将高浓度的硫酸洒到了熊的身上 。
两只黑熊突然大叫起来,尖锐的嘶吼声划破了天空 , 不明所以的游客看到黑熊痛苦地在地上翻滚,不断地发出惨叫,被灼伤的部位散出白色的烟雾 。
其余三只熊的身体也有不同程度的灼伤 , 皮毛大面积脱落,其中一只熊的眼睛被烧伤,直接失明,舌面也被高浓度的硫酸灼黑了 。
刘海洋知道出问题了 , 急忙逃离,但是工作人员反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封锁了园区 , 安慰园区内游客,报警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海洋 。
刘海洋很快被扭送到了警局,而面对警察的质问,刘海洋的回答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他的清华大学高材生的身份,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
令人失望的审判结果
即使被押送到警局 , 刘海洋仿佛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向警察解释,自己只是为了做实验,探究熊的嗅觉以及辨别力是否非常强大 。
这个理由让所有人不解,对于常人来说,本身拿动物做实验就是残忍的,而刘海洋在明知道自己已经违背了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情况下逃窜 , 在被羁押后仍淡定地说出自己不是故意的 , 刘海洋仿佛没有我们常说的悲悯之心 。
直到警局立即联系了清华大学 , 学校的负责人匆匆赶到现场,刘海洋开始慌了 。
之后刘海洋的母亲也赶到警局,在警局大哭大闹,对刘海洋拳打脚踢,认为刘海洋把自己的一辈子毁掉了 。
母亲十分激动,刘海洋面对这样歇斯底里的母亲,不知作何反应,呆呆地站在原地 。
但为了自己孩子的前途,刘海洋的母亲生气归生气,仍然到处求人寻找办法,在2002年3月26日,为刘海洋弄到了取保候审的结果 , 学校也十分焦急,面对这样一个学习成绩优异,即将被保送的学生 , 不知如何取舍 。
但不管刘海洋的母亲和清华大学如何思虑,在刘海洋泼熊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便登载了各大报纸的专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所有人都说要给被伤害的熊一个说法 。
北京动物园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刘海洋的行为给北京动物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被刘海洋伤害的五头熊仍然还在动物园的医院里接受治疗,两头受伤最为严重的黑熊,每日都在笼内哀嚎,口腔伤势严重的那一只熊,还在不断地向外流着脓液 。
群情激愤,所有群众都在呼喊着让刘海洋坐牢,付出应有的代价,但事情的结果并未能如众人所愿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在庭审中 , 公诉人提出,刘海洋已对其行为深感悔意,考虑其具体情况及悔罪表现,建议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
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受关注
刘海洋的辩护人北京市瑞得律师事务所李克敏、王京国律师当庭提供了刘海洋在清华大学表现良好及多次获奖的证明材料 , 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 。
刘海洋伤熊行为从有关司法解释来看,不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一客体,因而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刘海洋伤熊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做一种实验,而且轻信熊的厚皮和灵敏的嗅觉能够使其避免伤害 , 因此是过失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对刘海洋的行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因而不应定罪处罚;并且刘海洋一贯品学兼优,学习努力,没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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