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楼盘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十万分之一,业主:违约成本太低( 三 )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针对此种乱象及司法审判中并不一致的裁判尺度,2020年6月,江西高院曾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全国首个规范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违约责任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的地方性司法指引性规范——《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违约责任纠纷案件审判指引》,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根据《指引》内容及精神,做好开发商逾期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
江西高院表示,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办证违约金计算方法五花八门 , 一些开发商利用格式文本设计明显不利于购房人的条款 。进入诉讼后,开发商提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业主提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对此,不同法院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的裁判尺度和标准不尽相同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 《指引》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将合同约定的合理违约金标准限定在一个特定幅度范围内,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合理范围是日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逾期办证违约金的合理范围是日万分之零点五至万分之一点五 。
江西高院指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在此范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超出该范围的 , 将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时间的长短、合同的预期利益、双向义务是否对等、社会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 酌情调整到上述范围内 。
为了弥补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人的利益,江西高院《指引》明确提出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的极低的固定金额违约金,属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 违约金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没有约定违约金情形处理 。
【长沙一楼盘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十万分之一,业主:违约成本太低】同时,《指引》还明确合格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交付的房屋应当经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并且不允许通过合同随意调低房屋交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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