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大涌镇入学政策原文 中山市大涌镇学校( 二 )


(四)新生录取
大涌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教育部门在7月 14 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批次进行录取 。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注册 。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街安排入学 。
2.大涌镇公办学校须于 7月 18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 , 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 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 , 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 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六、招生相关说明
(一)大涌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政府五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办理手续 。
(二) 兴涌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户籍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入户兴涌居委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人员子女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
(三)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 (社区)就读,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 (社区) 证明、出生证等材料
2.监护人持有申请学区内房产,需提供申请学区内房产证明 (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材料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验核 , 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
合条件的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
(四) 按房产地址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 , 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 2023 年6月1日) 。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任一证件) 。
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 , 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 。
(五) 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学生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相关材料 。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 2023 年6月1日) 。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
(六) 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大涌镇 2023 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志愿表》,家长填报后按指引上交 。经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验核,于 7月初将名单下发到各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积分入围生学位安排原则:
1.各公办小学第一批次学生安排后,其空余学位用于安排积分入围生 。
2.按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家长填报志愿安排学位 (每生最多可填报 2 个志愿,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 第一、第二志愿 )(七)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 , 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
七、招生咨询
(一)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专栏网址:
https: http://www.zsedu.cn/node/24993.jsp
(二)镇招生咨询电话: 87122336 (李老师、袁老师)
附件:《中山市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023中山市大涌镇入学政策原文 中山市大涌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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