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券+用券 202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餐饮消费券活动规则


领券+用券 202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餐饮消费券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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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券+用券 202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餐饮消费券活动规则】202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餐饮消费券活动规则:
1、此次餐饮消费券总额50万元,额度用完活动即停止 。2023年03月1日——05月1日每周二至周日上午10:00发券 , 首次发券日期为2023年03月1日上午10:00,每天数量3000张(面值20元、30元、50元各1000张) 。
2、消费者微信登录并关注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公众号,阅读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第一轮消费券活动规则 , 并使用微信扫描领券二维码后,登录领券平台领取消费券 。消费券领取后,在“我的卡券”→“微信券”中看到本人领用券情况,每种券备注有使用规则 。
3、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商家消费,并使用本人微信支付核销优惠券 , 享受政府提供优惠权益 。消费额满100元可以核销一张20元券;消费额满200元可以核销一张30元券;消费额满500元可以核销一张50元券;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
4、消费券须自领取之日起5日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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