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茶山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二 )

3.注意事项
(1)符合“直升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予以直升 。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
(2)幼升小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2023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
(3)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该部分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 。
(4)按顺序录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民办学校招生类别中的一类填报志愿 , 如选择并被“直升入学”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长幼同校入学”并被录取的学生 , 不能填报“直升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了“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但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不少3所“电脑派位”学校志愿 。“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 。
四、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镇户籍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http://zs.dg.cn;(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
2.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2:00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学生家长“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
2.志愿类别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
2023东莞茶山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 。
(四)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 。我镇将于2023年7月5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
2.民办学校 。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
(五)注册缴费1.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 。
2.学校注册确认 。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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