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关系的四种类型


亲子关系的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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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的四种类型】
亲子关系的四种类型是放任型、专制型、忽视型、民主型 。
1、放任型:在孩子的成长过程 , 任由孩子随性长大 , 不加以修正 。
2、专制型:在孩子成长过程中 , 父母独断专行 , 不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
3、忽视型:家长与孩子很少沟通 , 对孩子的成长不闻不问 。
4、民主型:把孩子当朋友 , 双方都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
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 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的总和 。又称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 , 也可因收养而发生 。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 , 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 , 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宗世继承和纳妾制度 , 嫡子、庶子、嗣子等名目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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