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电话 沛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二 )


问题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
问题三: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养老金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目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八连调” 。
问题四:参保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答:2021年9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含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 。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为5015元)的2倍计算 。
(二)抚恤金标准:
1.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不足年的部分折算为年)确定发放月数 。
沛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电话 沛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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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职参保人员死亡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遗属待遇不超过个人缴费本金之和(灵活就业人员以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本金之和计算) 。
2.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养老金(不足年的部分折算为年),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为9个月 。参保人员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依法继承 。
问题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缴满15年,要延长缴费至满15年才能领取待遇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长短,与将来领取养老待遇的多少直接相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参保缴费时间越早、缴费金额越高,退休时养老金待遇水平就越高 。对于因不允许补缴,年限有所减少的参保人,建议可以在以后提高缴费档次,使退休待遇有所提高 。
问题六:缴纳养老保险的钱不如存银行?
答:现在有一些人员认为,自己花钱缴纳养老保险还不如存进银行“吃利息”划算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不缴纳养老保险 , “月光族”可能还没有把钱存进银行就用完了 。谁也不知道,今天存进银行的钱在十几年后有多大的购买力,但是社保具有抗通胀性,领取的养老金是通过包含通货膨胀和工资上涨等因素计算出来的,肯定比存银行收益高 。
温馨提示:
一、如有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停保和待遇享受等政策类疑问,可拨打人社政策咨询电话12333 。
二、江苏智慧人社APP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
三、江苏税务社保缴纳APP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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