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改斋漫录范文正公译文 范文正公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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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包孝肃公①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② 。有犯赃滥③者 。不得放归本家④;亡殁⑤之后 。不得葬于大茔⑥之中 。不从⑦吾志 。非吾子孙 。”共三十七字 。其下押字又云:”仰⑧珙刊⑨石 。竖于堂屋东壁 。以诏⑩后世 。”又十四字 。珙者 。孝肃之子也 。
注释包孝肃公:即包拯 。他的谥号为孝肃 。仕宦(huàn):做官 。赃滥:贪污财物 。本家:指老家 。殁(mò):死 。大茔(yíng):坟墓 。此处指祖坟 。从:听从 。服从 。仰:敬词 。无义 。刊:刻 。诏:告诫 。
译文【能改斋漫录范文正公译文 范文正公文言文翻译】包拯在家训中说道:”后代子孙为官从政 。如果有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的 。生前不准回归老家;死后不能埋葬在祖宗墓地里 。不听从我的志愿的 。就不是我的子孙 。”家训一共有三十七个字 。包拯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又写道:”希望包珙把上面的文字刻在石碑上 。把石碑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 。用来告诫子孙后代 。”家训又多了十四个字 。包珙 。就是包拯的儿子 。
人物介绍包拯:(999年一1062年) 。字希仁 。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 。北宋名臣 。
天圣五年(1027年) 。包拯登进士第 。累迁监察御史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 。嘉祐六年(1061年) 。升任枢密副使 。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 。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
嘉祐七年(1062年) 。包拯逝世 。年六十四 。追赠礼部尚书 。谥号”孝肃” 。后世称其为”包孝肃” 。
包拯廉洁公正 。不附权贵 。铁面无私 。且英明决断 。敢于替百姓申不平 。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 。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
出处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
启发与借鉴包拯是我国古代清官的典型代表 。他廉洁公正、刚直不阿、执法如山的形象 。在中国可谓妇孺皆知 。包拯晚年为子孙后代制定了一条家训 。与其他许多洋洋洒洒的家训家规不同的是 。包拯的家训简洁得只有37个字 。但这短短37字 。却是掷地有声 。振聋发聩 。包拯的家训 。既是他对后人的训诫 。也是他一生品格的写照 。
包拯这个用生命与腐败决战到底的古代官员 。受到了华夏子孙经久不衰的尊敬和爱戴 。他的形象构成了中国古代官员执法精神的一座丰碑 。这座丰碑至今仍然保持着令人难以逾越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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