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被判三年“禁酒”,偷喝怎么办?( 二 )


【广西男子被判三年“禁酒”,偷喝怎么办?】不是“法外开恩”
饮酒具有私密性,也有不少网友担心,禁止饮酒难以监督 。有媒体曾评价称,一个没法执行,或者说执行难度太大的法庭禁止令,它的正面效果肯定低于负面影响,因为没法执行的判决必将沦为废纸一张,后果之一是削弱司法的权威 。
一旦被告人违反禁止令,就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上述柳城法院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禁酒令’是法院多番酌情考虑之后才下达的,如果缓刑期内当事人仍然‘贪杯’,只能怪他自己没有自制力了” 。
该工作人员还坦言,案例发布后在网络上也受到了一些质疑 。
法院通报中称,依法对邻里矛盾引起的轻伤害刑事案件予以从宽处理,是给一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给一个家庭一份法律的温情,更有利于促进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乡村振兴 。
付建认为,“禁酒”的初衷还是在于引导犯罪分子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 减少因饮酒发生的犯罪 。刑事案件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认罪认罚情况、犯罪情节、主观心理状态、受害人是否谅解、犯罪后的悔罪情况、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考量,是否对犯罪分子减轻刑罚 。
而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看来,刑罚的目的在于惩治、预防、警示、矫正,而禁止令就是矫正教育的一项举措,能够对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有针对性地限制、惩戒 ,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犯罪分子改正恶习 , 最终完成社会改造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
赵良善介绍,根据《刑法》的规定 , 缓刑适用条件:第一,罪行比较轻 。判处管制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缓刑 。第二,要有悔过表现,被告人在社区矫正不存在社会危害性 。第三,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
柳城法院就此案表示 , 禁止令是对非监禁刑的一项社会管理创新,是配合管制、缓刑等刑罚制度执行的一项特别措施 。是否有必要作出禁止令,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 , 并非所有判处管制、适用缓刑的案件均要作出禁止令 。
有观点认为,“禁酒令”这样的“小惩大诫”,从平衡法理与情理的角度而言,实际上是以小见大 。
赵良善称,饮酒本身并无过错,只要能够约束自己、饮酒后不开车、不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法律不做过多干涉 。但是,如过度饮酒,轻则伤身,重则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伤及社会不特定群体,所以,我国法律无论从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都对饮酒进行了限制 。
“‘禁酒令’规定不是在法外开恩,而是体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价值导向,体现中华文明的温情 。”付建说 。
作者:陈威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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