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辅导班集中的地方 北京辅导班收费价目表( 三 )


第十八条在预收费资金监管过程中,有关部门、机构、存管银行应当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发文机关负责解释 。
近些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称“机构”)普遍采取预收费模式,该收费模式虽然在保证机构资金流动便利性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风险隐患,比如:机构将预收学费当作金融杠杆,盲目扩大规模,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保证履约 。机构诱导学员违规使用“培训贷”支付培训费引发纠纷争议等等 。因此,加强预收费的制度性防范很有必要 。
【北京辅导班集中的地方 北京辅导班收费价目表】北京在预收学费存管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第13条规定:机构预收学员学费的,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同时机构应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 。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 。
机构授课完成并经学员确认同意,存管银行应于5日内完成资金拨付;机构授课完成且履行告知义务后,学员超过15日未确认的,存管银行视为确认同意,履行资金拨付 。
另外,机构可采用全额保证金监管模式进行过渡,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保证金总额不得低于本机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缴纳的总金额 。总金额可按上年度机构收取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费用的平均值测算 。
在收费方面有哪些要求?
文件第5、7、10条做出明确规定 。
一是规范收费时限(课时限制)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
二是规范提前收费时间 。规范提前收费时间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机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 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防止机构过早收费或诱导学员“囤课” 。
三是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 。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
四是学费须入机构专门账户 。学员预收费用须全部进入机构学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
在退费方面有哪些规定?
文件第10、11条做出明确规定 。
一是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机构原则上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 。
二是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且不违反上述退费原则的除外 。
此外,学员与机构发生退费纠纷的,机构不得以资金监管或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为由,拒绝学员的合理诉求 。
资金监管过程中,如何保护学员个人信息?
第18条规定,在预收费资金监管过程中,有关部门、机构、存管银行应当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在保障学员合法权益,还有哪些规定?
一是必须签订格式合同(第4条) 。机构开展培训应全部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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