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掉了怎样办理 身份证掉了怎样办( 三 )


4身份证丢了被人冒用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 ,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 , 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 , 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
5身份证丢了如何补办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具体申领程序是:
(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 , 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 , 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 , 交纳证件工本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 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签发 , 并负责 *** 证件 。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 , 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 ,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左右 。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

身份证掉了怎样办理 身份证掉了怎样办

文章插图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需要怎么做身份证丢失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身份证补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 , 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
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 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 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交通不便的地区 , 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 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 , 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 , 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 , 应当申请补领 。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 , 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 , 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 , 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 , 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 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 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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