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最长多久 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

【缓刑考验期最长多久 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需要具体看监狱管理机关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不满十八年的,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十八年以看监狱管理机关的规定 。
本文目录一览:

  • 1、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 2、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
  • 3、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
  • 4、判缓刑考验期多久?
  • 5、缓刑考验期多久
  • 6、缓刑的考验期是多长时间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缓刑的考验期限为: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3、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在缓刑考验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缓刑最低考验期是二个月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 缓刑考验期限 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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