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地址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二 )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lntcm.com)上统一发布 。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至6月12日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lntcm.com)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年限内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lntcm.com)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www.lntcm.com)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我单位网站(www.lntcm.com)公布 。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lntcm.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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