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积分管理,违法行为的分值根据危害程度而异 。驾驶人每有一次违法行为,就会被扣除相应的积分 。累计扣除到一定的分值,将会被吊销驾驶证 。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发挥警示作用,引导驾驶人文明驾驶,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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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记分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
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
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网兰州2月24日电 (高翔)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计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计分办法》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武功介绍,近年来,随着甘肃省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甘肃省共有机动车6824256辆,其中公安部门管理机动车6322141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502115辆;甘肃省共有机动车驾驶人7745253人,其中公安部门管理机动车驾驶人7328862人,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驾驶人41639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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