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9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 六 )


[建议]:排除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排风系统的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该规定包括使用燃气的地下厨房的事故通风机 。
7、商业街项目,每户商铺预留餐饮用燃气管道,是否每户需设置事故通风(燃气公司要求有外门窗即可)?
[建议]:每户商铺预留餐饮用燃气管道,每户均需设置事故通风 。
8、《暖指南》5.6.19要求了两个排烟口之间的最小间距,但是面积较小的高大空间或小中庭采用机械排烟时,排烟量较大,又因场所面积小可能无法满足间距要求,问题是:该类场所采用机械排烟时排烟口的布置方式如何解决 。
[建议]:排烟口因排烟量较大,又因场所面积小可能无法满足间距要求,该类场所采用机械排烟时,可在侧墙(面)顶部再布置排烟口 。
9、走道净高小于3m时,挡烟垂壁底部高度是否可以高于设计清晰高度 。(自然排烟可以,机械排烟可否?)
[建议]:挡烟垂壁底部高度不可以高于设计清晰高度,见《建筑防排烟标准》GB 51251-2017第 2.1.11,2.1.12 条,无论是自然排烟还是机械排烟 。
10、防烟分区最远点到最近排烟口的距离,是否可以按最短距离算(拉斜线)?还是按防烟分区的中线卡距离?
[建议]:防烟分区最远点到最近排烟口的距离应按烟气实际流动走过的距离(不应按两点之间的直线最短距离计算) 。
11、对于自然排烟的走道,其自然排烟窗是否可以做成内开窗?
[建议]:在清晰高度内不应做成内开窗,因为走道内开窗必然阻碍人员通行疏散 。
12、一层商业管路超12m,且没条件伸顶通气时,解决通气管的方案,报审图纸中常有哪些解决方案可以参考?
[建议]:管路超12m,且没条件伸顶通气时,可设置侧墙通气 。
13、公共建筑新风机室外新风、排风口的距离怎么把控?有部分地区要求送排风口距离不小于10m 。
[建议]:送排风口距离不小于10m是参照山东省消防设计“指引”第1.0.28条排烟风机出口与送风机进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作出的要求,应该是合理的 。
14、采用多联机空调的办公楼,新风能否采用开窗自然通风的方式满足?
[建议]:采用多联机空调的办公楼,新风可以采用开窗自然通风的方式满足,但不提倡这样做,可设置有冷热回收并进行冷热交换功能的新风机供给新风 。
15、关于自然排烟问题建筑与暖通专业审查责任划分的问题 。
[建议]: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第二篇1.0.1条规定,建筑与暖通专业均有责任 。
16、关于设置了固定窗的窗户是否可以设置可开启扇,如何执行?
[建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3.10条规定,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 。可以设置极少的透气用的可开启扇,但应保证加压送风场所的防烟效果并且在火灾时自动关闭 。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9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17、扩大前室设置排烟系统是否合适?《指引》第3.0.14条,首层扩大前室应能自然通风采光,当扩大前室净高不大于6m时,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2%且不小于《烟规》第3.2.2条要求;当扩大前室净高大于6m时,自然通风开口面积应按照《烟规》表4.6.3计算 。《技术指南》第4.1.12-5条当扩大前室面积大于 100m2、空间高度跨越两层且兼作建筑大堂功能时,宜按大堂排烟的相关要求设置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
[建议]:按《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第4.1.12-5条,当扩大前室面积大于 100m2、空间高度跨越两层且兼作建筑大堂功能时,扩大前室可设置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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