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2021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发2021年新标准

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将对2021年高温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新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等情况,进行差异化设置,同时也将延长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该项举措被广泛认为是中国政府为优化劳动力市场环境所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具有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
一:高温补贴2021发放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 。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 。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高温补贴2020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
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0文件依据恰逢岁末年初,各企业也陆续着手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离不开必要的安全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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