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2020 重大危险源辨识2018( 二 )


2、以前行业重大危险源以一个危险源一个进行备案、评估,改标准实施后,关于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管,目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有无相关信息?
答:目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还在实施 。对辨识评估后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的企业,将以重大危险源为单位、以企业为整体予以备案;对原重大危险源企业经辨识评估后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的,将依法核销 。
3、分单元识别后,在管理方面有什么区别,政策方面有没有变化?
答:目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还在实施,政府备案内容可能会细化 。管理政策近期出台过《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 。
4、当仓库与生产装置区位于同一建构筑物内时(比如一层为装置区,二层为仓库),怎么划分单元?
答:请先确认是否危化品仓库和生产装置,如果是个人初步判断可能不符合符合现行规范 。
5、储存单元定义里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如何解读?
答:个人理解“相对独立区域”是指该区域发生事故不会影响到其他区域而发生重特大事故 。
6.储罐区管道切断阀很可能在防火堤外设置 。储罐区的管道怎么定义计算?防火堤外设置的管道放在
哪个单元?
答:需要判断罐区和装置的关系,如果罐区是一个工厂,装置是另一家工厂,危化品通过管道运输的,这样的情形不适用本标准 。放在哪个单元需要看物质和管道情况,如果该物质基准量很大,管道长短大小可能就对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影响不大,如果物质基准量很小而管道容积又很大个人认为这种情况需要单独划分单元,或者综合其他单元情况考虑 。
8.储罐区至生产车间之间的管道应该算储存单元还是生产单元?
答:放在哪个单元需要看物质和管道情况,如果该物质基准量很大,管道长短大小可能就对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影响不大,如果物质基准量很小而管道容积又很大个人认为这种情况需要单独划分单元,或者综合其他单元情况考虑 。
9.对于不设防火堤的储罐,单元如何划分?例如低温LNG罐、钢铁厂的煤气柜等:储罐区域无防火堤,且罐间距较远,且相对独立,但不再一个区域内,是否以一个独立的罐作为一个辨识单元吗?还是以一个区域内所有罐为一个辨识单元?
答:个人理解以事故状态相互影响情况划分 。
10、大于10%的氨水是危险化学品,其储罐区还需要计算重大危险源吗?有次报告评审的时候专家也要计算,若是计算的话怎样算?氨水比较容易挥发成气氨,这部分怎么算?
答:涉及危化品的都需要辨识 。对于混合物请参考新版4.2.3条对于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视混合物为纯物质,按混合物整体进行计算 。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不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应按新危险类别考虑其临界量 。
(三)关于分级系数α
1.关于分级系数α的取值,标准明确为常住人口,包括厂区内生产人员吗,还是仅仅只是厂区外部居民?厂区员工宿舍内的人员算么?生产区的工作人员算么?厂区围墙外本厂的员工住房家属区或者接待中心内人员算么?
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边界外扩展500m范围内,属于常驻人口就算 。如果近距离有人员密集场所请核实工厂是否满足社会风险和个人风险可接受水平 。
(四)关于危险性分类
1.表2的危险性分类说明跟《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里的危险性分类是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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