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事件是什么?301事件是哪年( 五 )


美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强度与美国经济增长反向相关 。总体而言 , 金融危机后美国对中国的双反调查大幅上升 , 且在2015年之后更加严重;对比美国经济增长情况可见 , 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往往伴随着美国经济低迷 , 有明显的逆周期性 。在贸易保护早已开始且美国经济相对改善的情况下 , 激烈的贸易保护将以破坏增长和通胀为代价 。
基于以上分析 , 特朗普实行强硬、全面贸易保护的迫切性不高 , 而全球贸易经过多年深化 , 中美之间已是紧密联结 , 美国固然是想从中争取更多的利益 , 但这也就决定了美国开启毁灭性、全面的贸易战概率不高 , 局部、逐步的贸易保护是大概率事件 。
三、深究301条款
(1)301条款实际上分为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 。
狭义的301条款是指《1974年贸易关税法》的第301节 , 其实质内容是:保护美国在贸易协定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受侵害;当其他国家的某些立法、政策或做法违反了贸易协定、与贸易协定出现分歧 , 或者这些立法、政策或做法虽然没有违背贸易协定 , 可是被美国认定为“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 , 有可能对美国的商业利益造成限制或者伤害 , 美国贸易代表有权直接依照美国贸易法“301条款”规定的职权或程序 , 采取各种单边的强制性的报复措施 , 迫使对方让步 , 以消除上述立法、政策或做法 , 保护美国的商业利益不受到限制或者损害 , 或者迫使对方向美国官方和有关经济部门提供让其感到满意的赔偿 。在这一过程中 , 美国代表可以不顾美国国内其他法律及国际条约准则的任何规定 。该法另外设立“201条款” , 即“紧急保障措施条款” , 允许美国政府征收惩罚性高额关税 , 在贸易争端中保护美国利益 。
1984年 , 美国国会对1974年的法案进行了制订 , 将施用范围从货物贸易扩至对外直接投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领域 , 并明确规定可以进行跨领域报复 , 美国贸易代表需要在每年10月30日前向国会提交《国际贸易评估报告》 , 其中列举各国“不公正贸易行为” 。
“特别301条款”的设立主要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 要求美国政府在每年4月30日前必须确定一些在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不让美国政府满意的国家 , 公布其名单 , 并要求这些国家在一定时间内通过谈判与美国解决纠纷 , 否则会对其采取报复行动 , 主要是对这些国家向美国出口的产品征收高额关税 。由于本次的调查也集中于知识产权领域 , 特别301条款是最为相关的法令 。
“超级301条款”则主要针对“自由贸易” , 在流程上与“特别301条款”接近 。
(2)历史上301条款的应用
70-90年代 , 美国曾多次对日本启用301条款 。
60-70年代 , 美国针对钢铁领域启动了一般301条款 , 致使日本限制钢铁出口 , 并签署美日特殊钢进口配合限制协定 。
70年代 , 美国半导体协会依据“301条款”指控日本企业 , 1986年7月 , 日美进行谈判 , 达成第一次半导体协议 , 内容包括:第一 , 日本半导体企业和美国政府之间签订“停止协议” , 日本企业保证对美出口的半导体产品不低于日本国内价格 , 美国政府停止对日半导体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第二 , 为了防止日本企业经由第三国实施对美国倾销半导体产品 , 日本政府实施对第三国半导体产品出口的价格管制 , 保证日本产廉价半导体产品不通过第三国流向美国市场;第三 , 向外国产半导体产品开放日本国内市场 。为了实施协议 , 日本政府设立专门针对外国产品的检查机关 , 对外国进口半导体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 对合格产品进行宣传 , 动员用户使用外国半导体产品 。此外还包括一个事后引发争议的“密约” , 即日本政府承诺努力使外国产半导体产品达到国内市场20%份额 。协议签署不久 , 美国政府就以日本政府没有遵守约定 , 依据“301条款”对日本产电脑、电动工具以及彩电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 。而日本政府则否认当初曾经作出承诺 , 称其只是政府的一种意向表示 。至于日本半导体产品销往第三国后是否会从该第三国流向美国市场 , 日本政府认为这已经超出了政府控制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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