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补充协议书范本)( 二 )


3、风险终极控制办法如果房产过户后,由于对方的征信、收入证明等审核没有通过,也就办不了按揭贷款,此时,你的财产由于已经过户,从法律关系上说已经不是你的了 。
此时,唯一的 *** 就是诉讼处理,要求其把房产过户给你,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办理这个房产交易发生所有损失以及务工损失等等 。
综上所述,只有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去判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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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2:你的情况有点奇怪,建议咨询当地银行和房管局政策,我们石家庄都是过户前买方申请贷款,批复之后必须做全额资金监管才能过户,像你这种情况最好赶紧去对方的审批银行确认一下批复和放款流程,另外买方房本在哪?看看有没有被买方拿走做别的抵押,说实话以我的经验感觉你是被骗了
优质回答3:首先,回答你有没有权力要求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合同法》规定,作为合同当事人,你是有权向合同对方(或参与者)发起“签署补充条款(协议)”的邀约的!但是,至于“补充协议”内容是否会得到对方(或参与者)认可则需要大家一起协商了 。
然后,就你所说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以及如何签订补充协议?由于你并没有附上你的合同,所以只能一般性分析,而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意见 。
你说“过户后才能办理贷款”,这个描述不太准确,不好判断对错 。因为“住房按揭贷款”分为几个步骤:预批——正式收集资料审批——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发放贷款 。
一般情况下,中介会协助卖方获得买方的银行贷款预批回复(即银行的贷款承诺函),以确认交易款项支付 *** 及比例 。这个问题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
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并办结,成为“抵押权人”!而要满足这个条件,则必须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并取得以买方为权利人的“新证”后,银行才能办理抵押手续,成为该房产的“抵押权人”,进而才能发放贷款,受托支付给卖方 。
进入抵押、放款环节后,操作时间的长短,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在正常情况下,均无法介入及改变,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各方均不可对此做出具体的时间约束 。因为其主导部门是“房产交易中心”和“银行”,你作为买卖交易的当事人,可以限制这些部门的办事效率吗?所以,在合同中不会注明这些环节的时效,只会做笼统的程序约定 。(一般表述为: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并办结后,由银行发放贷款并受托支付给卖方 。而不会有具体的时间约定)
按照正常的办事时效来看,房产交易中心抵押手续办结一般是7—10天(工作日),银行发放贷款内部走流程一般是3—5天(工作日),所以,不出意外的话,过户手续完成并取得“新证”后,15天(工作日)之内卖方获得买方购房尾款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上述问题,在你签署的买卖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没有明确约定或说明的,你都可以以原合同存在重大瑕疵为由,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对遗漏部分做出相应的约定或说明 。具体的条款表述可以参考本文中相关文字叙述 。
需要强调的是,以“房产交易中心”和“银行”办理相关事宜所需时间超出卖方规定的收款时间,从而判定买方违约,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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