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河北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四 )


1、选择证件类型:如果是个人,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证件类型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录入证件号码:如果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则录入9位数字;如果是身份证,录入18位身份证号码 。
3、点击“查询”,会根据您输入的证件类型和号码查询您已经申请过代开的登记信息 。
如果您通过本系统成功申请过代开普通发票申请,查询结果区域会列出您的零散纳税人登记简要信息:
A、同一个证件号码在同一个地区只需要做一次零散纳税人登记,如果您要代开的区域已经存在记录,则您只需选择相应记录,点击“下一步”即可直接进入填写代开申请表页面 。
B、如果当前的查询结果中,不存在您本次代开的生产经营地记录,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到零散纳税人登记和申请表填写页面 。
注意:如果您的证件号码已经做过税务登记的,您需要登录河北网上办税服务厅才能申请代开
二、填写申请表
1、如果您选择已有账号,进入填写申请表页面,您只需要确认零散纳税人登记信息即可;如果未选择已有记录,则需要填写零散纳税人登记信息 。
2、点击标签进入到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填写页面
3、点击“增加”,系统会增加一条货物劳务信息 。
4、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删除,系统删除当前选中的记录 。
5、当填写的数据校验不通过时,在相应的区域会出现红色感叹号,鼠标指向该感叹号就会出现相应的错误说明 。
6、申请表中,所有红色背景的项为必填项,所有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后,再点击“下一步”进入到上传附报资料页面 。
7、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
三、上传附报资料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上传附报资料
1、当前的附报资料仅支持图片格式 。
2、如果当前没有电子附报资料,可以选择“我的电子附报资料不全,网上提交表单后携带纸质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 。系统不会对必填的附报资料校验,跳过本步骤直接到选择证照领取方式的页面(注意,勾选此项后税务机关不会主动受理申请,您需要携带所有纸质材料到办税大厅办理) 。
3、上传完附报资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到“预览提交”的页面
四、预览提交
预览页面包含申请表和附报资料2个部分,通过点击表单上方的“申请表”和“附报资料”来切换页面 。
在附报资料页面,点击“预览”即可预览图片信息 。
在预览页面,点击“下一步”即提交申请表,页面跳转到提交结果的反馈页面 。
五、提交反馈
点击“完结”即可完成申请 。
六、代开发票办理进度查询
当用户网上提交代开发票申请后,可以通过打开河北网上办税服务厅首页,点击“办理进度查询”查询设代开发票的受理进度及结果 。
查询页面
1、选择办理税务登记的证件类型,录入证件号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按钮,系统将查询验证码信息发送到您的零散纳税人登记信息的手机号码上 。
2、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查询”的按钮,即可查询 。
3、在查询结果的“操作”栏,点击相应的操作,即可进入到具体的操作页面 。
3、当申请状态为“受理通过”时,您可以通过查看详情查询到纳税人识别号,并可以通过识别号和手机验证码登录河北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后续操作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可以纳税人识别号和手机验证码或CA的方式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在“我要登记”模块,选择“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即可进入“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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