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 三 )


(二)完善责任机制 。按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及质量负总责,并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及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及时完成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及工程资料整理,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设计单位应加强按图施工的跟踪服务,确需变更的,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并遵守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全过程监理,强化施工进度管理和造价控制,严格实行监理报告制度 。
(三)加强过程管控 。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规范开展地形塑造、土壤改良、植物选用、苗木修剪、石材铺装以及管线敷设等施工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强化“破硬换土”等相关施工内容的过程监控,保障园林绿化项目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督促参建各方完善工程技术资料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内,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保证苗木成活率和景观效果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工作,并严格执行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进行规范管理 。
(四)加强监督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各级园林绿化部门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工程施工现场抽查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行为,不定期检查重要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
四、加强信用管理
(一)加强信用承诺履行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扬尘治理、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保修等信用承诺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接受社会监督,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
(二)完善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各级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要按照《山东省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相关市场主体在本辖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认定、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企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应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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