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自考本科河北大学自考本科专业( 二 )


(4)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2.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 。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
(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
(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 。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
【河北大学自考本科河北大学自考本科专业】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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