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地税局上班时间 合肥市庐阳区地税局地址( 二 )



一、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二、申请材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纸质(原件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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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2、《铁路建设基金纳税申报表》纸质(原件1份) 。
3、《海关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纸质(原件1份) 。
4、《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纸质(原件1份) 。
5、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纸质(原件1份) 。
6、《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纸质(原件1份) 。
7、《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纸质(原件1份) 。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纸质(原件1份) 。
9、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的抵扣联纸质(原件1份) 。

10、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纸质(原件1份) 。
11、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 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纸质(原件1份) 。
12、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纸质(原件1份) 。
13、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 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纸质(原件1份) 。
14、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 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 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 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 机构的确认证明纸质(原件1份) 。
15、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 有效凭证纸质(原件1份) 。
16、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 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 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 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纸质(原件1份) 。
17、《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 总表)》纸质(原件1份) 。
18、《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 表》纸质(原件1份) 。
19、《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纸质(原件1份) 。
20、《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计算表》纸质(原件1份) 。
21、《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 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纸质(原件1份) 。
22、《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纸质(原件1份) 。
23、《加油站 XX 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 IC 卡纸质(原件1份) 。
24、《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纸质(原件1份) 。
25、《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纸质(原件1份) 。
三、常见问题
1、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是否还需要报送《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第一条规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第二条规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附件1《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如何抵扣?如何填写申报表?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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