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入口 济南市教育局网站( 三 )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
1.笔试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教育综合两大类,不指定教材 。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教育综合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教育综合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儿科学、卫生法规与职业道德等内容),教育综合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
2.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
3.A、D类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
4.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应聘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B、C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⑧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