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早已被抓 。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 。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 。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 。而且 。判决也比较简单 。情节这么严重 。枪毙就完了 。
理论上讲 。确实如此 。但是 。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 。因为 。法律讲的是证据 。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 。全面 。正确的情况下 。才能做出审判 。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 。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但是 。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 。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 。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 。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
很显然 。从杭州杀妻案来看 。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 。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 。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 。等等 。都需要调查 。以便于法庭宣判时 。能够更加准确有力 。同时 。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
其他观点:
凶手被抓 。只是有初步证明被抓之人可能是凶手 。但要确切证明人是他杀 。不是另外任何人 。就要排除一切其他可能 。证明人就是他杀 。他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 。采用什么手段和工具杀人 。杀了以后又做了什么 。等等一切的信息都要用合法证据去证明 。办案人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因此法律对不同案子都规定有办案期限!相信本案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办理的!
其他观点: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 。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 。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 。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
本案中 。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 。在本案中 。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 。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 。对于案情复杂的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 。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 。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 。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
简单地说 。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 。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 。常规延长是1个月 。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 。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 。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 。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 。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历时近6个月 。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
当然 。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 。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 。也出现了这种情况 。下文中再做介绍 。
02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 。重大、复杂的案件 。可以延长半个月 。也就是说 。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 。常规情况下 。最多在45天以内 。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由于在本案中 。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 。他们在常规情况下 。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当然 。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 。也还有两个另外 。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 。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 。认为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 。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 。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 。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 。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
03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从本案来看 。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 。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 。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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