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诱捕2只画眉鸟被判刑,二审检方撤诉后获6万余元国家赔偿( 二 )


国家赔偿:错误羁押5个月,赔偿6万余元
该案发回二审后,2022年12月29日,揭东区检察院以本案证据出现变化为由,撤回对杨老权的起诉 。当日,揭东区法院下达准予撤诉的裁定 。
2023年1月10日,揭东区检察院以“经审查,本院认为本案证据发生变化 , 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杨老权不起诉 。
随后,杨老权向揭东区法院提起国家赔偿 , 要求赔偿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53天共62629.02元,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0元,在白石村其租房附近张贴告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以及赔偿两只画眉鸟损失10000元和返还涉案捕鸟网和两个鸟笼 。
2023年3月9日,揭东区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支持了杨老权62629.02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但认为杨老权被羁押不满六个月 , 其也未提供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该案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应认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 。
对于赔偿其画眉鸟及返还鸟笼的问题 , 法院认为,本案中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在侦查阶段于2021年11月20日扣押疑似画眉鸟的鸟类二只、捕鸟网一张和鸟笼二个,上述财产并未移送揭东区法院 。其中疑似画眉鸟的鸟类二只已于2021年11月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移交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处理 , 遂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
揭东区法院还判决该院当面向杨老权赔礼道歉 。
3月20日,杨老权告诉澎湃新闻,他已经知晓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内容,但法院的上述判决尚未履行 。“虽然有国家赔偿,但毕竟关了我五个月 。老家的人知道了不好,而且我还有三个小孩,怕以后对他们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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